2013年8月9日 星期五

港警執法無偏私 林氏辱罵非正義

早前發生的「林慧思老師爆粗辱警事件」,全城熱哄。自己雖有想法,但一直不想表態,因為知道,說了也是多餘。這個社會,道德質素日降,思想簡單二分,早已陷入瘋狂。任何意見,一旦與激進者不合,往往就被文革式地批鬥為「五毛」、「打手」、「共匪」云云,夏蟲不可語冰,燕雀安知鵠志,多說無益。


再者,涉事兩個團體:青關會、法輪功,前者態度囂張拔扈,惹人討厭;後者被內地評為邪教,早前為求真相,嘗閱讀其教主李洪志《轉法輪》等書,深覺內容荒謬無稽,教義矛盾之處亦夥,本質確有問題。對於這兩個團體,個人均無好感,不欲支持。另外,由於與台灣的淵源及日常所見所感,對於共產黨,甚覺反感,此與支持林慧思者所抨擊與控訴之處,利害關係一致。


然而,連日來見港式文革之風愈來愈盛,為求達到政治目的(如普選、民主),不惜為反而反,顛倒是非,以黑為白,或以黑治黑來打擊對手者,大有人在。諸所鬱悶,不吐不快。


友人質疑,不支持林慧思的人,可能未曾觀看事發的錄影片段。其他人我不知道,但自己已經看過視頻記錄,內容有警察到場前的,在場時的,離場後的,並不止林女士辱警那一段。根據視頻片段,有人說看到警察執法不公,林氏伸張正義,恕難認同。


(一)重組事件始末


事緣法輪功組織在旺角擺攤,青關會踩場,拉橫額阻攔法輪功宣傳,雙方推撞,繼而動手,部分市民可能認為反法輪功等於維護共產黨,觸動敏感神經,開始大罵「共匪」、「共狗」云云,有激動者更加入打罵青關會的人,場面失控。


警察到場,封鎖區域。市民不滿警察封路,又看見青關會繼續在法輪功攤位前拉橫額,警察既未有驅趕,亦無意拘捕,認為警方袖手旁觀,不阻止那班「共狗」青關會,放任他們在此撤野,粗野「強姦」法輪功信徒(網民確如此形容)。於是,有人起哄,有人叫囂,有人闖入封鎖區域,指罵警察及青關會成員,當中包括林慧思女士。


事發地點為旺角行人專用區,法輪功與青關會霸佔公共地方擺檔,本身兩班人都有問題。警察到場,將衝突的兩個團體與其他市民隔開,處理手法合理。警察到場後,兩個團體停止打架,雙方各自排陣示威,衝突並無升級,警方初步控制場面,繼續監察情況,部分警員負責盤問涉事團體,瞭解事發經過,此過程大致亦無問題。問題發生在有市民不滿青關會在警方到場後繼續在法輪功信徒前拉扯橫額,「騷擾」(或者部分網民所言的「強姦」)法輪功人士,不滿警方不馬上拉走青關會,縱容「共狗」在港「撤野」,感覺警方反應慢,甚至唔做嘢,於是開始有人起哄叫囂,有人衝入封鎖線內指罵警方及青關會,「教」警方「做嘢」。


情況開始失控,警員不得不分心應付起哄市民,回應質詢,解釋情況,現場相當混亂。市民繼續叫囂,警方屢勸無效,青關會與法輪功成員繼續被隔離。然後,林女士加入,先在外圍指斥警方「維共」可恥,然後硬闖入封鎖區域,質問警員為何封鎖街道,為何縱容青關會,為何不執法(執法=拉走青關會?),要求警員馬上解釋。人非草木,焉無情緒?現場又熱又逼又亂,警員被市民指罵良久,明顯開始躁底,有男警指責林氏阻礙警方工作,謂日後身在警局時始方便詳談,當下不需向她解釋(其實應改說「不便」),要求她離開封鎖區域;另一女警加入,聲援男警,命令林氏立即離開,以免阻礙執法。至此,林氏情緒失控,公開教師身分,指罵警方「八公」、「八婆」、「賤人」、「公安」、「共匪」。相關言論,如果說是「義正辭嚴」,倒不如說是「狂言瘋語」。後來,另外幾位男警拉開表現較激動的警察,嘗試耐心、禮貌地向林氏解釋,並請林氏丈夫安撫太太情緒,但林氏不接受好意,還叫喊:「我老公同我一樣咁癲」,繼續叫罵:「你同我收聲」、「What the Fuck」、「X你老母」、「你拉我囉」。好事者在旁拍手,起哄,叫囂,推波助瀾,林氏頓如化身英雌,現場更加失控,警察忙上加忙,形勢亂之又亂。


(二)好心做壞事,非伸張正義


這些衝進封鎖區域,「教」警方,甚至是「要求」、「命令」警方辦事,以「詢問」為名(或者該說是「質問」),侮辱為實的人,只不過令現場更加混亂,令人更忙更躁,令本來簡單的事變得更加複雜而已。這叫做「伸張正義」?頂多算「好心做壞事」罷了。


大眾只看到法輪功人士被騷擾,關心如何聲討共黨,如何臭罵特區政府,如何挑戰警權,但完全沒有顧慮青關會的安全,更沒有理會警察的立場。一開始因為兩個團體發生衝突,警方才會到場。警方到場,示威沒有升級,當時如果能盡早平息紛爭,稍加訓言或勸導,現場回復秩序,警方即可收隊(如果升級,就可名正言順拘捕涉事者)。不幸的是,警方到場後,衝突雖稍有緩和,但個別法輪功人士與青關會一方仍未妥協;警方還未能完全控制現場情況,好事者又來添亂,不斷鼓動現場市民情緒,為執法者帶來更大麻煩。


警方封鎖區域,主要是安全考慮,一方面是為了避免殃及無辜市民,另一方面,也是為了保護涉事兩個團體。君不見當時群情之洶湧?如果警方當時不封鎖區域,恐怕衝動者早已趁亂作惡,衝上街道毆打青關會或法輪功人士了。其實,當警方不在場時,的確有人曾追打青關會,與其會員激烈推撞,事後還自豪拍片上網。事實證明,警方當時決定封鎖區域,期望疏散人群,並非無理之舉。法輪功的言論自由固然重要,但在這個法治社會,警方也不得不保障青關會的人身安全,更不能說因為有市民「睇唔過眼」,就隨便拘捕一個團體;尤其是,警隊到場時,兩幫衝突已經停止,警方既未親見肢體衝突,單聽圍觀市民片面之詞,難有拘捕理據。


如果班中有同學AB爭執,但教師到場時,未見嚴重衝突,單聽其他圍觀同學的指控,是否就足以判定AB同學犯錯,甚至即時帶走他們去見訓導記過呢?如果不能,而其他同學又情緒激動,企圖追打其中AB同學,教師考慮安全問題,決定先隔離AB與其他同學,促請無關事件的圍觀者離開,以便能更好地與AB同學溝通,瞭解事件經過,勸諭肇事同學自首,輔導受襲同學,其決定合情合理。遺憾的是,此時竟有家長不理勸諭,激動衝入課室,發狂侮罵教師,指責教師處事不公,虧待自己子女,未有將另一位同學拉走,要求即時解釋,聲言自己路見不平,伸張正義云云。雖然,家長愛子心切,一時氣憤,胡言亂語,其出發點未必不好,其所為亦能諒解;但無論如何,家長這種舉動,不但無助解決問題,更為正在處理事件的教師添亂,令問題愈益複雜。本來小事一件,但如果該家長未知反省,反而鼓動其他家長一舉湧校聲討,事件只會更難處理,一發不可收拾。


有人說,警方當時的做法是「選擇性執法」,這似乎也說不通。法輪功與青關會,同樣是涉事團體,雙方發生衝突,警方如不到場,實無道理,可責之以「不執法」論。既已到場,若謂警方偏幫某一方去打擊另一方,即明明雙方衝突,最後只拘捕其中一方,才可說是「選擇性執法」。但實情是,警方只是封鎖現場,嘗試隔開那些激動想追打青關會,或者部分可能乘亂偷襲法輪功的人士,甚至純粹一心想鬧事發洩的市民。法輪功也好,青關會也好,都未有因此被捕,市民就算不滿,也應該指責警方兩不相幫,而不是選擇性執法吧?由此可見,警察的立場,其實是中立。部分人一方面指責警方「袖手旁觀」,一方面又批評他們「選擇性執法」,邏輯上本身已自相矛盾。


可能有人以為,同樣事件早已不止一次發生,每次警方都只針對法輪功,不拘捕青關會的人。但是,這似乎不是事實。至少,法輪功成員本身也不時在《大紀元時報》中報導青關會人士因毆打法輪功成員而被判刑的消息,可見警方是對事不對人,並非如大眾所說,只針對青關會,因為要維護共黨而要打擊法輪功。或謂警方與青關會蛇鼠一窩,此亦非事實,青關會的人以往曾拍打警員的頭,侮罵警員「食屎」,警方根本無理由要包庇該團體,如果當時情況容許執法,警方理當正法。相關失實說法,對警方絕不公平。


市民所謂不滿警方「不執法」,主要是指他們不阻止青關會拉橫額,不拘捕相關人士,沒有保護法輪功一幫。然而,紛爭現場為旺角行人專用區,如果說青關會無權在行人區拉橫額,那麼法輪功其實也同樣無權在那裏擺攤,這一點是公平的;如果說大眾接受不同團體在專用區阻塞公路,佔用公共資源,則雙方都可以平等使用該行人區,青關會有權在法輪功前排拉橫額,反過來法輪功當然也有權在青關會前拉橫額,這一點也是公平的。目前為止,香港還未會因為有市民在街頭拉起橫額,就動輒要執法拘捕的,不管那是甚麼背景的團體也好,都應一視同仁。警方當下選擇控制現場,瞭解案情,而並非強行驅趕或拘捕青關會與法輪功,默默忍受市民在外圍謾罵,包容不同申訴聲音而未有發難,不但不是失責、濫權的表現,恰恰相反,他們彰顯了民主法治精神之可貴理性。如果有一天,警方因為有市民投訴某某拉橫額,就要拉要打的,恐怕到時市民又會反過來批評警權過大、惡法大過天吧?


(三)情理與權限,兩者實有別


青關會主動挑釁,法輪功被動抵抗,會讓人覺得青關會無理和討厭,這點無可厚非。但有理無理是一回事,有權無權是另一回事,市民日常在街頭的缺德表現不少,當中許多其實都是非常無理的,但奈何沒有犯法,旁人只能怪責其流氓行為過份,道德水平低下罷了。這樣的悶氣,讓人看不過眼的流氓行為,誰沒領教過?不過,香港是法治社會,凡事講法講例,合理與否是主觀的批判,但有權無權卻是客觀的法則,如果對方沒有做出犯法行為,警方到場後又未見實際衝突,拉拉橫額,叫叫口號,難道就足以拘捕?如此情況,警方未有沒收青關會橫額,不拘捕相關人士,而決定用勸諭方式解決,真的完全無理?現場群情洶湧,市民不斷指罵青關會,警方真可以因為青關會行徑討厭,就漠視其人身安全,無視可能發生的更大衝突,而不隔開市民與涉事團體?封鎖區域,一定是錯?警察,代表邪惡?一句仗義執言,求爭取民主而漠視別人權利,只講政治立場而不辨是非,就代表正確?


當然,同一件事,可以有許多不同處理手法,警方當時採取的行動,未必人人滿意。但即使如此,爭議的重點應該是「如何執法可更有效解難」,而不是左一句「八公八婆」,右一句「賤人公安」來侮辱人格,自曝其短。你不滿意警方的處理手法,認為自己有更好的妙計,可以善意反映,亦可以事後投訴,但不是衝入封鎖線去質問、謾罵,要求對方即時解釋──尤其是,身份是教師,理應作育英才、身教言教的人,就更應該慎言慎行,未能正己,何以律人?就當時的情況,現場的氣氛,到底是要控制與監察情況,平息兩幫紛爭重要,還是向個別市民解釋重要?事有緩急輕重,林氏逕自衝進封鎖區內質問,態度又如此不友善,該男警不願費時回應,並要求林氏離場,其反應仍算在情理之中(當然,回應態度可以更加禮貌)。


(四)「粗言穢語」與「仗義執言」,豈能混為一談


事件發生後,許多人批評林老師不應說粗言穢語,這是理所當然的。老實說,當時現場有許多表現更激動、說話更難聽、侮辱程度更大的滋事者,為何大眾只抨擊林氏一人?原因在於她作為人師的身份,在於她不適當用語對學生、對青少年的不良影響,卻又深以自己不當言行為豪的表現,歪風不可長,故大眾特別反感。


有人話講粗口並無問題、平常得很,我覺得說這番話的人本身好有問題。說粗言穢語,是道德水平低下,人文質素鄙俗,中文詞彙貧乏的表現,不管出自任何身份的人,當然都有問題。將粗口當日常語助詞用,是言語表達上的壞習慣,雖不妥當,但未必有惡意,勉強尚能盡量忍受;至於惡意用粗口指罵別人,存心侮辱對方人格與尊嚴,但求發洩個人情緒的,則完全無可辯解,絕對大有問題。林氏說的粗言穢語,屬於後者,而且身份又是要求身教言教、正己律人的教師,即使如何詭辭曲辯,如何用政治包裝,都肯定有問題。


林氏畢竟是教師,起碼有基本的道德要求,有正常的分析能力,冷靜過後,當然也知道自己衝動亂語,表現過火。因此,林老師反省後已為自己的粗言道歉(有無誠意與悔意,則是另一回事)。事件至此,本應平息,但部分市民又將衝突升溫,唯恐天下不亂,結果林氏支持者與反對者在旺角舉行的記者會中,又發生不愉快事件,反對林氏者高調抨擊、緊咬不放,部分支持林氏「仗義執言」的人,衝上反對者的講台,搶咪,指罵,搗亂,甚至揮動港英殖民時期的旗幟,將事件弄到一發不可收拾……何苦?


本來一件可以簡單處理的小事,因為旁觀者的叫囂起哄,因為激動者的硬闖介入,牽動更多群眾情緒失控,引致現場更形混亂,衝突更難平息。一場小衝突,事後又因為群眾的激動表現,輕易被別有用心者煽動,爆發另一場更大的動亂,怪哉!



(五)球迷與球證


林超榮86日在《明報》專欄「蒼蠅一聲笑」中,寫了一篇名為《街頭謾罵,政治包裝》的短文,當中舉了演員拍戲、教師授課與足球比賽等例子,說明林氏當時言行並不恰當,頗覺有理,有興趣不妨參看。


這次的事件,猶如足球賽:每場比賽都有主客隊,各有各支持者,但無論是主隊客隊,一旦支持的球隊處於劣勢,球迷相信都試過怪責球證偏袒對手、判決不公:「搞錯,咁都無十二碼,你盲架!」「咁都算越位?黑哨呀!」或者教球證如何執法:「踢人定踢波呀,紅牌趕佢出場啦!」這些經驗,大多數球迷都有體會,情緒激動時,更會夾雜一兩句粗口。的確,球證是人,未必每個判決都絕對正確,有些時候,可能會走漏眼,可能會不慎誤判,可能下了並非最好的決定。但為了有效維持球場秩序,控制雙方球員情緒,球證的專業判決,始終需要尊重。場外職球員或球迷不滿,可以有不同反映方式及申訴辦法,但莫名衝入球場要求球證即時為你解釋,用「八公」、「賤人」及洋式粗口來侮辱人,肯定不是最好的選擇。如此表現,失禮失言失人的同時,也忽略了其發洩行為造成的更大混亂,導致其他悲劇意外發生的潛在危機,以及令球賽立下不良先例,將鼓動其他球迷仿傚(尤其是小球迷),妨礙其他足球賽事的進行。


同理,我也認為林女士當日的表現大有問題。她可以有更好表達方法,可以有更明確的訴求,可以循正常途徑公開譴責及質疑警方執法不公,對兩幫人的衝突袖手旁觀,未能預見衝突發生,防患於未然云云,而不是衝入封鎖線,為求發洩就不擇手段,阻差辦公,有辱斯文。我們要針對的,應是如何改善制度的不足,而不是侮辱前線的警察。



(六)感觸與反思


我常在想,港人口口聲聲說要爭取民主,要有普選,要推翻政府,要顛覆現有政治體系……無論如何,為求政治目的,是否就可以不擇手段,極盡一切可以打擊目標的可能,不惜以黑治黑,曲辨是非,不顧一切後果,不理會所作所為所言所論對下一代、對未來的不良影響?值得嗎?


昨日,與中學教師提及此次事件,教師表示他曾與學生討論這次問題所在,交流看法,藉以作通識教學。但不少學生在不清楚問題始末、不容討論的情況下,就表示支持林慧思老師講粗口,以為老師以粗口表達不滿並無問題,還舉例說粗口隨處可聞,人人都說,斥罵其他反對林氏者膚淺,開口閉口說:「你喺我呢邊既人,好嘢!」「原來你撐果邊,我鄙視你呀。」班內頓時變敵我兩分。更無理者,甚至表示:「警察就係要黎鬧架啦,有乜問題?」知道下一代有如此思想,社會價值觀與道德觀如此反常,面對這種不問原由、不容異說的思考方式,凡事聲大夾惡、叫囂謾罵的表達態度,我們覺得好心痛,好心寒,感觸不已……







相關視頻「香港市民包圍青關會頭目 林國安,怒斥警方縱容」:



不止一句「WTF」,還有未被報導的中文版粗口(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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